第34节
作者:
拟南芥 更新:2024-10-19 18:23 字数:3652
庄晓蝶忽略了外面数不清的丧尸,玩闹似的拍了一下我的脑袋。“订婚就算了,结婚还来得及。”
她真是个天才。
没有主婚人,这注定是一场简陋的婚礼。驾驶座上的我是新郎,副驾驶上是我的新娘,我们自己来念结婚誓词。
这里将目睹祝福一对幸福的男女走进婚姻的殿堂,按自由的意愿,从此互爱,互助,互教,互信,永不背弃。
在婚约即将缔成时,若有任何阻碍我们结合的事实,请马上提出,或永远保持缄默。
外面传来丧尸的号叫声。它们的意见可以忽略。那么没有人反对我和庄晓蝶的结合。
我问庄晓蝶:“你是否愿意你眼前的这个男人成为你的丈夫,与他缔结婚约?无论疾病还是健康,或任何其他理由,都爱他,照顾他,接纳他,永远对他忠贞不渝直至生命尽头?”
“我愿意。”庄晓蝶又问我,“那么你是否愿意这个女人成为你的妻子,与她缔结婚约?无论疾病还是健康,或任何其他理由,都爱她,照顾她,接纳她,永远对她忠贞不渝直至生命尽头?”
“我愿意。”我为她戴上了戒指。
时间快不够了,我们的车在群尸中摇摇欲坠。
“还有什么?从今日起不论祸福、贵贱、疾病还是健康,只有死亡,连死亡也不能把我们分开。”她说道。
“是的,连死亡也不能将我们分开。”我去吻她的嘴唇,湿润而柔软。
我们的车玻璃终于被丧尸敲碎了。
雨水从缝隙里溅射进来,落入我口中,宛如香槟般清冽。
我紧紧握着她的手,但丧尸的力气大得惊人,我们被它们从车里拖出来,就像水果罐头里的两块黄桃。
庄晓蝶说道:“我多希望郑宏颖没有骗我们,再见。”
“再见。”
如果我真能去那个世界,无论杭州有多大,我在千万人当中,在无限的伪解答中,一定要找到她。
我能感受丧尸在撕裂、啃噬我的躯体,在剧痛之中,我只记得庄晓蝶在对我大喊:“找到我。”
而我也在一次次做出承诺:“我一定会找到你。”
我什么也看不到了,连疼痛都离我越来越远。也许是垂死前的幻觉,各种奇怪的色块在我眼底爆裂开来,后来颜色开始熄灭,从橙色开始,到黑色为止。
我终于落入了一片虚无里。
这是鸟儿们回来的日子——
零零落落——一只或两只——
仿佛是依依不舍。
这是天空重新明亮的日子——
似乎六月的魔术未曾离去——
荡漾着蓝色和金色。
你的诡诈不可能瞒过蜜蜂——
但你这逼真的障眼法
几乎让我深信不疑。
甚至那些种子都在为你作证——
趁着暖意,温柔地送出
一片怯生生的叶子。
啊,繁华夏日的美丽庆典,
啊,秋日雾霭里的最后圣餐——
请牵住一个孩子的手。
让她分享你神圣的符号——
让她领受你神圣的面包
和你永生的葡萄酒!
——艾米莉·狄金森《这是鸟儿们回来的日子》
我身处一片混沌之中,凭借本能往前飘去,就像一条无知无畏的鱼游过地球上最深的马里亚纳海沟,又像一朵花顶着寒冬一点点盛放。
——好累。
比跑了马拉松还累,我乘着幻想中的破灭之风,越过了虚拟和现实的界限。
闭着眼睛,我清楚地感觉到自己躺在床上,没错,我应该在床上躺了很久了,但还是累,这种疲惫从我灵魂深处慢慢渗透出来,蔓延到四肢的末端。
我右手无名指有些刺痛,我试着动了动,但没有什么反应。
光亮透过眼帘,微微刺痛我的眼球,醒来吧,我全身上下亿兆细胞都在叫嚣:醒来吧,去找她。
真好,我还记得我是谁,我还记得她。
病床上,我慢慢睁开了眼睛,宛如初生的蝴蝶扇动稚嫩的翅膀,我的眼帘终于打开了,我看到了光,它正在进入我的世界。
我要去找她。
这时,我用眼角的余光看到了一个扎着双马尾的小姑娘。
“妈妈,外公醒了!”小姑娘指着我兴奋地喊道。
注释:
[1]game manager的缩写,指游戏管理员。
第13章 附·今天的碎片
一
界楠从巷子出来,身边走过一个怪模怪样的青年,他穿着满是破洞的牛仔裤和挂满铁锁头的皮夹克,头上顶着染得极其槽糕的金黄色头发,像暴风雨后的麦田。
界楠有些敬畏地让开了路。
他在巷子里逛了七八分钟后,终于找到了一家有“公共电话”标志的小卖铺。
有个女孩站在小卖铺外百无聊赖地吃着一根绿豆冰棍,她外套里面好像是界楠学校的校服。
界楠口袋里没有一分钱了,如果借钱的话,那个女孩应该是最好的选择。
当界楠站在路那头犹豫着该不该上前搭讪时,那个女孩抬起了头,阳光斜照进巷子,正巧打在女孩的脸上,她举起手挡在眼前,遮挡阳光,目光也向下移。
在界楠眼中,这个女孩的面庞在发光。然后,他不自觉地与女孩四目相对。
界楠知道自己已经被发现了,于是硬着头皮,走了上去。
女孩很大方地借给了界楠一块钱,然后继续在门口吃冰棍。
小卖铺里只有个老婆婆耷拉着眼皮在看店。界楠深呼了一口气,拨通了家里的电话。
界楠说了来龙去脉,他挤上公交车,还有空位,便松懈了下来,等醒来早就过了终点站,钱包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没了。下了车,看着明晃晃、斜挂在天边的太阳,他感到一阵惶恐,他本该在中间一站下车,现在就算立即能坐上车,也赶不上返校的时间了——迟到是注定的,只能向人借钱通过公共电话联系家人。
妈妈先是再三询问,界楠有没有受伤,得知界楠没事后,她才开始怪罪他太不小心了,又开始烦恼自己没时间赶过去。后来,她才想出了一个主意。
“我打电话给你堂舅吧,你就在小卖铺边上等吧。”妈妈说道,“接听应该是不要钱的。”
界楠又在小卖铺等了十分钟,门外的女孩已经吃完了冰棍,不知从哪又拿出了一包手指饼干。
界楠偷偷看她,当两人目光将要相触时,界楠又急忙别过头。
妈妈的电话打回来了。
界楠的父母都赶不回来,所以他们安排堂舅晚上七点半下班回来接他,送他去学校,这段时间内,他可以先去区图书馆坐一会儿。堂舅也会去区图书馆找他。学校那里,妈妈已经请过假了,就说家里临时有事,得晚点到学校了。
界楠对这个堂舅有些印象,平时来往不多,但过年走亲戚总落不下他们家。
堂舅是个和蔼可亲的长辈,哪怕界楠已经上了高中,他还是喜欢往界楠手里塞红包。
界楠从小卖铺出来,他不想去图书馆,因为图书馆下午五点半就闭馆了,他还要去其他地方度过剩余的时间,还不如直接就找个地方待到七点,然后再慢慢走到图书馆去。
可这样也有一个问题,除了图书馆,他还有什么地方可以去?一般的茶餐厅、奶茶店,总要买点什么东西才能在里面久坐吧,不然界楠还真的有些不好意思。
女孩像是察觉到了界楠的窘迫。
“你要不和我一起走,我知道一个能消磨时间的去处。”她提议道,“对了,让我看看你的学生证。哦,你叫界楠,那我就叫你晓楠好了。”她也拿出了自己的学生证,不过用手指遮住了自己的学号和班级。
她叫作庄梦。
庄梦和界楠并不是校友,在这个地区几所高中之中,庄梦的高中长久以来都坐着头把椅,界楠的高中只能屈居第二,由于是兄弟学校,两所高中的校服极为相似。
“你直接喊我名字就可以了。”
交换完姓名,庄梦就往外面走了。
界楠这个年纪的少年带着特有的纯真,会对面容姣好、成绩不错的异性充满信任。他跟着庄梦到了外面。
“我们去哪儿?”
“跟着我就好了,放心,不用你付钱。”
庄梦带着界楠到了一家外面像是咖啡厅的店。
界楠想,如果能在咖啡厅里消磨一个下午倒也不错,只是又要多欠一份钱和人情了。
进去之后,他才发现这不是咖啡厅,而是一家网咖,他忘了自己已经有身份证了,在法律上已经算成人了。更重要的是,他这个年纪的学生对网吧有一种特殊的情感,长辈对这个地方深恶痛绝,仿佛孩子去过一次就会堕落成坏孩子,但同龄人总是想着法地结伴去网吧。
严格来说,这是界楠第一次来网吧,他家里的家教太严,他也不想让父母担心,因此从不和朋友一起去网吧,这或多或少让他显得有些不合群。
庄梦要了一个包间,有两台机子。
“你会玩什么游戏?”
界楠茫然地摇了摇头,他家虽然有电脑,但除非要查资料,他根本不上网,至于电子游戏……他有一个堂哥痴迷游戏,早早放弃了升学。有这么件事,他更加不可能接触到电子游戏了。
“啊,游戏啊,你自己玩好了,我找部电影看看。”
“我让你过来是陪我玩的,不是请你玩。”庄梦说道,“要不我们就先试试这款游戏?”
从图标上看,这是一款枪战类的动作游戏。两人各选一个角色组队,有些类似双人魂斗罗,但视角是第一视角,场景是3d。
这让第一次接触游戏的界楠有些别扭,大概是为了照顾界楠,庄梦选了较为简单的模式,两人的生命也是无限。但这毕竟是界楠第一次玩游戏,这烦人的3d让他有些头晕目眩,终于在他第七十一次死亡后,他离开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