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
作者:拟南芥      更新:2024-10-19 18:23      字数:5039
  “对了,你喜欢钻石还是铂金或者黄金?”我装作不经意地问道。
  “钻石吧,有珍珠也不错。”她回答道,“我喜欢宝石。”
  我沉思着,又拿出了一些手镯和项链供庄晓蝶选择,同时趁她挑选之际,我也开始做些我早就计划好的事情。
  庄晓蝶没有花太多时间挑选首饰,突然一抬头,向我展示她脖子上挂着的星形钻石吊坠,然后一挑眉,说道:“我去下洗手间。”
  “好的,我就在这里等你。”我回道。
  庄晓蝶往商场的洗手间走去,却又默默说了一句:“对了,我的指号是10。”
  我有些尴尬地挠了挠头,想要偷偷选戒指准备个惊喜的计划看起来泡汤了。
  看起来庄晓蝶也是故意离开,让我有机会偷选戒指。不过既然她没有完全点破,那就让我也装糊涂吧。
  我趴在戒指柜台上仔细遴选,终于挑到了合意的钻戒。就算钻石只是个商业骗局,但它给人的印象也不会改变,爱情少了钻石,就像蛋糕上少了一颗樱桃。
  我选好钻戒后不久,庄晓蝶也回来了。
  我们一天的约会也将结束了,我挑着大包小包回到车上。
  “我好像已经和你度过幸福的一生了。”我坐在驾驶座上说道。
  “天还没黑,你就开始做梦了。”
  “啊,这只是我做梦吗,你不来陪我一起做梦吗?”我微笑着问道。
  庄晓蝶像是无可奈何似的,如同哄孩子一般开口说道:“算我怕了你了。当然陪啊。”
  我开心地点了点头,经过短暂的休息,我发动了车子。
  汽车破开雨幕,沿着马路缓缓前进,很快就要驶过竹居了。
  我提议道:“去看看吗?”
  我有关于王子诺之死的新解答,在现场讲解会更加直观。而且我也想捡回我的弩。
  “可以啊,但你不会有意见吗?”庄晓蝶问道。
  之前我和她的矛盾就在于此。
  “现在来看,就是一个死人而已,而我是个活人。”
  她用她那双大眼睛盯着我。“是谁吃了死人的醋,还吃了足足几个月?”
  她这样做简直就是犯规。
  我吐了下舌头,想卖个萌,糊弄过去。
  庄晓蝶也很大度地没有对我穷追猛打。我深感庆幸。
  这已经是我第三次来竹居了,第一次是和庄晓蝶,第二次是和许大禹。这次应该就是最后一次了。
  豪华的竹居,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衰败,我打开门,拂开蛛网,踩过落叶,越过满是阴霾的玄关,来到命案现场。
  “我觉得我们之前的推理并没有全错。”我开始阐述我的推理,“只是我们都忽视了一个重要的细节。丧尸是会动的,这意味着转移死者的方式又多了一个。”
  “你认为案发现场不是王子诺房间?”庄晓蝶问道。
  “可能是,但最后尸体躺的地方应该不是他房间。”
  “尽管丧尸会动,但它们不可能开门。王子诺房间的两扇门都是关上的。”庄晓蝶说道。
  我说道:“准确地说,8号门是上锁的,而9号门只是关上。我之前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凶手为什么要把王子诺打扮成木乃伊?这是中国,不是埃及,而且那天也不是万圣节,就算想营造恐怖气氛,也没必要用木乃伊这种形象。我想凶手的确是在王子诺房间内杀了他,但稍后,他就用绷带捆住了王子诺,一方面是为了止血,避免留下血迹,暴露他移动过尸体,另一方面稍后再说。”[1]
  “他能把尸体移到哪儿去,休息室吗?”
  我点了点头。“就是休息室。凶手就把王子诺放到休息室,他把1、4、7、8、10号门都锁上,在休息室布置好现场,拿着钥匙再锁上11、13、15、17号门,通过楼梯跑到天台上去。在上个推理中,我已经提到休息室的空调管洞是可以利用的。不过上次,我是说凶手从窗户翻出去,跑到天台,然后利用丝线将休息室的窗户锁上。这次是通过管洞,将钥匙送回屋内,这个操作需要两根丝线。一根将休息室的钥匙送到书架上,一根将王子诺房间和走廊的钥匙送到王子诺口袋里。”
  “但王子诺还是在休息室……等等,我好像明白了。”庄晓蝶恍然大悟。
  “王子诺成为丧尸后就会带着钥匙回到自己房间。”我说道,“绷带就有另外的用处了,我们可以假设有绷带是缠在门上的,当王子诺走过房门就会把房门带上,而他走得再远一点,绷带又会被他从门上扯下来。”
  “唯一的问题就是如何让王子诺走回房间?”
  “我觉得是鲜血。”我说道,“按《丧尸观察报告》的说法,鲜血是最好的饵。”
  我和庄晓蝶走到屏风处。
  “王子诺会碰翻屏风也是凶手设计的。”我踩在椅子上,揭开吊灯的灯罩,找到了一个脏乎乎的小塑料瓶,瓶身上被扎了七个八小孔,里面的液体已经干涸,只留下了褐色的污渍。
  这无疑是血迹。
  由于吊灯有灯罩,凶手把血瓶放在灯上方也不会有人看到。而丧尸会闻着味道从休息室跑到房间,为了得到鲜血,丧尸会在吊灯下方徘徊,碰倒屏风,引人过来查看。这就完成了一整个密室。
  凶手可能是大意,或是觉得没有必要,没有收走血瓶。
  “我记得在谋杀案发生前,郑宏颖曾推动、参与过医院的搜查吧。”我皱眉道,“首先他受伤,有了伤口就可以取血,万一别人发现了血瓶检查他,他也可以说,他的伤口是去医院时留下的,而不是为了流血而割的。其次,为了吸引丧尸必须得是鲜血,而尸体的转化时间不一定。所以他需要能保存鲜血的方式,不让鲜血凝结。我记得医院有类似的药品,比如肝素、草酸钠。”
  庄晓蝶郑重地点了点头,认可了我的推理。
  今天的约会结束了。
  我回去后,发现唐玄鸣在房间里等我。
  “今天怎么样?”他递过来一罐啤酒。
  “特别好,”我接过啤酒满满地灌了一口,“谢谢你。”
  “不用谢我,”唐玄鸣也喝了一口啤酒,“我希望你能多享受几天,可惜我们的时间不多了。”
  “都准备好了吗?”我压低声音。
  唐玄鸣凑到我耳边,压低声音说道:“好了,我们还得准备誓师会。”
  ——审判之日终于要来了。
  “进度比想象中快。”唐玄鸣说道,“明明已经下了决心,但真到那天的时候,还是会踌躇和害怕。”
  我说道:“毕竟我们的对手是一群邪教徒,他们的人数是我们的十多倍。”
  “所以我才觉得需要一个誓师会,让大家觉得一切都在顺利进行,我们要保持乐观。”
  “我懂了,刚好我也琢磨了一些东西。”我说道。
  唐玄鸣点点头。“我也弄到了不少鲜鱼。”
  “午餐还是晚餐?”我问道。
  “午餐吗?”
  我回答道:“我看剧里都是午时三刻斩首,那么吃的应该是午餐。”
  唐玄鸣想了一会儿,说:“午餐目标太大了,我们还是改晚餐吧,十来个人聚一下。”
  作为文化古国的遗民,我们早就养成了充满仪式感的生活习惯,比如这样重要的事情,落到实际上,就成了大家怀着悲壮的心思一起吃一顿饭。
  我同意唐玄鸣的想法,而且晚餐也给我更多的准备时间。
  我也想在这个特殊的时刻拿出我压箱底的手艺。
  翌日下午,多云转阴。
  我干完四灵教分配的活,就开始准备晚餐,先提前几个小时将豆子泡发,把泡好的豆子丢入榨汁机,榨成类似豆浆的东西,把豆渣滤掉。
  然后,我将豆浆煮开,撇去上面的浮沫,等豆浆稍凉,我才开始点豆花,这是个细致活儿,要不断停下来观察,最后舀掉多余的水,轻轻盛入盆里待用。
  花了不少时间,我才做出一锅的量,而今晚都是年轻人,我可不能小看他们的胃口。重复几次,我做出四五锅的量。
  今晚我准备的不是豆花饭,而是豆花火锅,所以接下来还得准备底料。
  四灵教的仓库内有火锅底料,但真空包装的底料没有灵魂,我以那个底料为底,又额外炒制了作料,在熬底的时候添加进去。
  除了豆花和底料,晚上的重头戏是鲜鱼,刚从江里捞起来的鲜鱼被片成一指宽的鱼片在翻滚的红汤里走过一阵,会像初春的花瓣一样娇嫩,没有谁能抵御这样的美食。
  到了晚上,我的豆花火锅大受好评。越是在动荡的环境中,人们对辛辣食物的接受度就越高。一个个口味清淡的江南人士对着辛辣的鱼片大快朵颐。
  我和庄晓蝶、唐玄鸣坐在一起,透过锅面上翻滚的热气,庄晓蝶的双颊有些泛红,我下了一盘鱼片,才过一分多钟,鱼肉就熟了。我立刻把它们捞起来,夹到庄晓蝶碗里。
  我这桌还有额外的福利,我用自己积攒的调料配制了辣椒油。
  辣椒油内是干辣椒捣碎成的辣椒粉、花椒粉、姜和蒜末,还有一点点芝麻。无论是鱼片还是豆花再在里面“深造”一下就能拥有更多层次的口感,入口便火辣辣,直烫舌头,吞下去后,还能感到仿佛有个火球在顺着食道下滑,熨平心肺。
  唐玄鸣站起身举杯,啤酒的泡沫在酒杯中荡漾,少许落入红汤内,溅起小小的水花。
  “为了今日的欢聚,我们先干一杯。”唐玄鸣说道。
  今天啤酒也有好几件,平均每个人也能分到三四瓶,够我们喝了。
  随着几杯啤酒下肚,气氛越发活跃,有点像是末日前普通的好友聚会,我也不怕喝醉了,到了这个时候,人人都想肆意醉一场。
  但唐玄鸣接下来的一段话,又毁了这假象。
  “今晚,菜和酒是够的。”他说道,“虽然单调了点,只有一道菜一种酒,但也算得上丰盛了。在大家享受过之后,我总得要说些不好听的话,我们会聚集在一起就说明我们拥有同一个理念。朋友们,你们也许听说过我们不存在信仰,没有敬畏,但恰恰相反,我们才是最具有信仰的一群人,当某些国度用神来凝聚人心时,我们所信仰的就是自己的祖先。我们怀念那些曾经存在的人,歌颂他们的丰功伟绩。遇到事,我们绝不会跪下来对虚无的神哀求,而是效仿祖先,去解决事情,不需要所谓的天意,人可胜天,就像女娲补天、后羿射日。可在这里,我们被逼着要信什么四灵,你们见过吗?”
  我们当然没有见过。
  大家都摇头。
  “光让我们信这些还不够,还让我们把自己的命运交出去,这是我们最不能容忍的。可能有人会嘀咕,我们到了这里确实安全了,确实没饿着。但这也建立在他们找了个好地方,可用的资源多的基础上。换作你们,如果有一个安全的地方、足够多的人手,你也能过得舒适,但这份舒适是假的。”唐玄鸣说道,“指不定什么时候,你就会成为奇怪的供品。我有两个朋友都是这样莫名其妙没的。他们没死在丧尸或疾病手上,却被人用下作的手法害死。这是我不能容忍的。就算都是死,死的意义和价值也全不一样,有的轻于鸿毛,有的重于泰山,我才不想为鬼扯的四灵而死。我希望这里成为一个正常的大家庭,彼此守望相助,以我们古老的信仰为信仰,凭借自己的能力在苍茫的末日中挣出一条活路。因此,我们将要做的事情是必要的。
  “我不得不承认我们人少势寡,不光是明天的行动,还有后续事态的发展都存在危险,也许我们会死。或许像之前那样苟延残喘,我们还能活更久,如果说我心中没有一丝犹豫,那我就是个天杀的骗子,但我更明白奋力一搏的意义。我愿意凭自由意志为自己而死。”唐玄鸣又灌了一杯酒,“当然能活着是最好的。关于明天的行动,由于我们人手有限,所以每个人都很重要。我们按照计划进行,每个人都不能出纰漏。我们不可能百分百地防止意外,但我们必须尽可能做到最好。我希望我们能成功,等开庆功宴的时候,没有一张面孔缺席,而且我们的人数是现在的百倍!”
  唐玄鸣完成了他的誓师。
  他说得并不算好,但意思已经传达到了。况且我们每个人也都明白自己为何在这里。
  我们又郑重地干了一杯。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欢宴终归散场了。人三三两两地离去。
  在酒精的作用下,我整个人就像是踩在云端,轻飘飘的,仿佛一阵风吹来,我会随着风摇动。庄晓蝶扶我到阳台吹风。
  杭州的夜景越发乏味了,黑暗的区域越来越多。至少在夜晚,人类的影响已经快要绝迹了。而自然的月亮,宛如宝石一般镶嵌在夜空,给这座古老的城市一点光明。
  被风一吹,我酒就醒了一大半,月光下的庄晓蝶美得就像一首诗凝固之后投下的影子。
  我情不自禁地靠过去,吻了下去。然后我脑中一片混沌,我们彼此拥抱,像要使出所有力气将对方揉碎,放进自己体内。我们又像风车在狂风中旋转。没有外人在,我和庄晓蝶像两条小鱼游进了房间里,庄晓蝶将我抵在墙上,我紧紧地搂着她,前面有一张床,我俩倒在床上。我的吻如雨点般落满她全身,而她的嘴中是火锅的辛辣和啤酒的麦香。
  庄晓蝶的手指仿佛炽热的铁条,点燃了我的身体,我觉得自己仿佛快要失去呼吸了。我贪婪地闻着她的味道,拨开她脸上的发丝,手慢慢往下。
  她发出了低低的呻吟——
  突然一切都晃动了起来,天旋地转。
  “怎么回事?”庄晓蝶突然停下了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