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7节
作者:
十月瘦瘦子 更新:2024-02-16 23:17 字数:3068
夏风一吹,头顶的小黄花和叶片会随风颤动,瞧着跟真的一样。
配上奚鹿这一身柳绿的襦裙,完美!
光光很满意自己的杰作,她听奚姐姐跟母妃在说话,半日时间过得飞快。
奚鹿换了妆容,瞬间自信起来,认为自己美丽数倍,路过的人纷纷回头看。她出门回府,途径练武场的时候,阿瓘竟然停下来多看她两眼。
是不是她今天的造型美得惊人?
姑娘捏着帕子,假装矜持地抿嘴笑。
少年冲她跑过来,一把将她扛到肩上,他踹开了房门,再踢回去,把她丢到胡床边。
他扯过她的帕子,将她按住,一脸嫌弃地擦掉她脸上的妆。那么多人都看见了,她以后怎么出来混。
真丢脸啊。
奚鹿挣扎着,按住他的手:“哎呀,我,我的妆!”
“肯定是光光给你弄的,她眼瞎,你也跟着瞎?”他把帕子浸在水盆里,洗过的水跟黄河水差不多,“你穿着一身绿,脸上全是黄的,你这是在演藤上的黄瓜?”
他摘下她头顶的小黄花,丢到床上。
啧啧啧,竟然是一根嫩黄瓜。
还带花儿跟叶子呢。
作者有话说:
引用一句《木兰辞》。
贴花黄的妆容……神仙都驾驭不来。幼儿园小朋友的化妆和审美,总是特别奇妙的。感谢在2020-11-15 14:03:39~2020-11-16 21:09:34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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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4章 番外:理想(中)
◎长广王担忧英年早秃◎
“父王, 你能梳辫子头吗?”
“啊,这……”
早上, 萧靖一开门, 低头看到穿着睡衣的光光站在门口。小孩睡眼惺忪,但她记得给亲爹做造型的事情。
之前她见过高演梳辫子头,回来一直念念不忘。她认为六伯的辫子头很潮, 想要给亲爹来上一个。
“父王,你把头低一些,你太高了。”
“行吧, 这样够高没?”
“可以, 可以。”
萧靖生无可恋地坐在梳妆台前,弯腰低头,任由光光扯他的头发。小孩拿着旁边一小碗水, 神情认真, 一勺一勺水往他头上洒。
光光看着她老子的头上滴水,满意地点点头。她说这样能让头发服帖,更加柔顺。
萧靖:……
大早上的,冷水泼头,真够提神的。
闺女想要做造型师,拿他练手,这多正常啊。
张嫣最爱自己的一头青丝, 掉一根头发都要难过好久。萧靖心疼老婆,自荐给光光做模特。
坏处就是,他的头皮被扯得有点疼。
他怀疑再这么捣鼓下去,自己天天梳小辫子, 可能会英年秃头。
他又庆幸, 光光没见过柔然旧部的人, 不然真可能拿着小刀把他的头顶剃光。
西晋的时候,鲜卑拓跋部有个奴隶兵,叫做木骨闾,名字是秃子的意思。后来他因为犯下死罪,带着几百个奴隶同伴逃入沙漠和山林。等他死去的时候,他的儿子车鹿十分能耐,带领剩下的人建立柔然。
为了纪念秃头的老大,柔然男人都是剃头的。
柔然王族以“木骨闾”的近音“郁久闾”为姓氏,高湛之前娶的邻和公主姓郁久闾,小蠕蠕的亲妈也姓郁久闾。
最早的柔然人是鲜卑人组成的,鲜卑传统发型是一头小辫子(不秃,出土的陶俑发型挺帅的)。所以柔然旧部的发型结合两者特色,变成“剃头”加“小辫子”。
契丹人跟曾经的草原大哥柔然学习,发型也是剃头加辫子。
跟清朝的半秃辫子头有异曲同工之妙。
萧靖不由得庆幸,北魏皇帝提倡跟汉人学习,所以进城的鲜卑人开始模仿汉人的发型。大多数时候,高氏兄弟都是梳正常的单髻。
不洗头的那一天,弄一头小辫子,再束于脑后,并不奇怪。
长广王多次祈祷,希望不要让闺女看到柔然人和契丹人。他跟阿瓘交代过,别跟光光说打仗遇到的各种胡人,以及他们的造型。
不然他要完了。
光光热爱各族的时尚风向,回来准会在他身上实验。
他太难了。
光光的手指短,弄不来几十条小辫子,便指挥着嬷嬷给她亲爹梳头。这个孩子机灵,从不让年轻丫鬟过来弄头发,怕人家借机干点什么。
母妃说了,家庭和谐靠大家。
光光深刻领略到她妈的精神,坚决维护一夫一妻制。
小孩刚弄完父王的头发,快乐地跑过去折腾亲妈。母妃总爱睡懒觉,睡到日上三竿才起来。
她去拉张嫣的手,看到妈妈手上的指甲,顿时眼前一亮。白皙细长的手指,染上大红的指甲,象征着血液一样的生机。
多美啊。
她给父王做头发的时候,看到父王的后颈上有划痕,应该是母妃的指甲挠的。
母妃真暴力!
光光不敢说母妃好凶,怕亲妈揍她。她很会夸人,张嘴就来。
“母妃,你的手好看,我也想要这种红红的。”
“光光乖啊,小孩不能做指甲。”
张嫣很有道理地拒绝女儿的请求。
萧靖跟老婆站在同一阵线,小孩家家染什么指甲?
搁在后世,学校的老师逮住哪个烫头染发做指甲的学生,绝对会批评这种不三不四的作风!
光光很不服气,她没上过学校,请的是家庭教师,不能理解这种规矩。她跟二伯表达了自己想要做指甲的愿望,希望能得到高老师的认同。
高洋琢磨一下,行啊。
姑娘家都爱美,侄女做指甲好像没什么不好的。
他给光光提出要求:“你要是把这几首《诗》背下来,明天我让你染指甲。”
光光捧着书:“一言为定!”
将明矾加入凤仙花的汁液能够把指甲染红,是一层浅浅的橘红色。后宫的女人争宠争出花样,有妃子弄出来深红、桃红
的指甲液,专门染在指甲上,期盼能得到君王的关注。
事实证明,高洋确实多看了两眼。
然后他把妃子的美甲套装连盘端走,准备拿去给光光当玩具。小孩在物质激励下,学习进度又快又好。
“硕鼠硕鼠,无食我黍。三岁贯女,莫我肯顾。逝将去女,适彼乐土。乐土乐土,爰得我所……”
“光光,过来,你看这是什么?”
“哇哦,是染指甲的!”
光光把《诗经》放在一旁,眼睛睁得大大的,脸上是无比兴奋的神色。
这叔侄俩拿着工具捣鼓,他们将蚕丝捏成小团,放入配好的凤仙花汁液,等到吸足颜色之后取出小团,裹在手指上染色。
光光爱美,十根手指头都包上了,她瞅着二伯的手指,他的手真大,有她手掌的两倍大。
她的造型师之魂蠢蠢欲动,建议道:“二伯,你的手那么美,若是染上指甲,肯定是最好看的。”
“这个嘛,可以考虑一下。”
高洋并非恪守规矩的性格,他是一个勇于尝试的人。
他,三十出头,居然没染过指甲?
皇帝表示没试过,很想试试。
他伸出了尾指,示意宫人给他包上染料。若是十根手指都染上,太张扬了,被大臣们看到影响不好。
他只染一根手指,应该不算出格吧。
只是,当他重新拿出课本,推进教育大纲的时候——
“二伯,我手指全包着,写不了字。”
“二伯,二伯……”
光光一脸无辜地看过来,她不仅做指甲的心愿达成,还能有完美借口不写作业,小小年纪就会一箭双雕,可见她的脑瓜子有多灵活。
高洋:我信你才有鬼。
你这个小妮子坏得很!
他居然被她蒙过去了!
皇帝板着脸,揪着这个小屁孩,中午提前回去瑶光殿吃饭。段昭仪一向疼爱光光,见孩子没办法拿筷子,她便亲自夹菜加饭,一口一口喂孩子吃饭。
“家家,我想吃那块鸡腿。”
“来,张嘴啊,把骨头吐出来。”
“家家,我想吃奶香小馒头。”
“乖,慢点吃,小心噎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