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叫得可真浪(火葬场)
作者:
寒江子 更新:2022-09-20 07:43 字数:4310
与此同时,秦风一夜没睡。
他在听章辞和徐良做爱。
他真贱。
他听着章辞对徐良说那些话。
他想她应该很快乐吧。
她可真爽啊。
她叫得可真浪。
他的手里拿着一瓶百利甜,地上不知道堆了多少空瓶子。
他想章辞终于得偿所愿,住进了中南海。
那他算什么!
章辞不知道,他在章辞的身上,种了一枚带定位的窃听器。
从滇南找回来就种上了。
所以她落水,他知道,她被人绑架,他也能赶过去救下她。
她住进中南海,他也知道。
她和徐良说的每一句话,他都知道。
出事那天,他是开车回去接她的。
但家里监控告诉他,他真是自作多情。
她毫不犹豫跟着徐良走了,走得非常干脆。
他听着他们互诉衷肠,互相说着多么思念对方。
他听着他们接吻。
做爱。
听说她还给徐良生了一对双胞胎,都是徐良的。
呵呵他到底算什么。
他是真的想杀了她的。
她一次又一次欺骗他,说喜欢他,骗他,全是骗他的!
说什么永远不会再离开他,她是不是以为发誓做不了数的。
他是不能让他们身败名裂吗。
徐良是那位正国级的私生子啊,叔嫂通奸的戏码,他们家还坐得稳中南海吗。
还有章辞,她是不记得那些视频了吗。
她就笃定,他这么喜欢她,不舍得把那些东西放出去?
凭什么啊。
他想了一晚上都没想明白,凭什么。
他做错,他认了,他道歉,他赔罪,章辞让他怎样他就怎样,到头来她还是这样。
其实他不是没明白,他已经明白了,章辞就是这样一个人。
在底线之上,她可以接受他所有的事。
底线之下,她绝不会再回头。
他让她去清洗标记,她就再也不会回头了。
她一直是那样清醒决绝的人,她决定不会爱上他,就永远都不会和他在一起。
只是他无法接受。
他喜欢章辞,他从没喜欢过谁,就她一个。
他知道错了,他恨不得回到过去杀了自己,但他回不去。
他后悔了。
后悔想一切重来。
···········
王良珏和章辞的婚礼定在京城,只邀请了高官政要,规格办的很高。
安保级别也非常高。
章辞最终还是穿上了婚纱,嫁给了她喜欢的那个人。
秦风承诺她的婚礼,终究没有办成。
当初王良瑾因公殉职,秦风弄了一张结婚证,都不用她去民政局。
那张结婚证被作废撤回,新的结婚证被送到她手里,也不用她去民政局。
这就是权力吧。
她拿着捧花一步一步走到她的新郎面前。
她爸爸状态不好,被接到京城协和医院治疗,只能视频看她结婚。
她一个人往前走,无所畏惧。
曾经觉得所有alpha都是人渣,她想放纵自己,放弃自己,作践自己。
她觉得没有人会爱她的,她经受过那么多侮辱,连她都看不起自己。
可是徐良给了她全部的尊重和爱。
他让章辞觉得,她是值得的。
她坚定不移地走向他。
往后余生,没有生离,只有死别。
徐良握住了她的手。
他在那么多宾客面前单膝跪地,把戒指盒打开,一枚金镶玉的戒指熠熠生辉。
她忍不住笑,最初便是送金的给她,结婚还是送金给她。
徐良问她,愿意嫁给他吗。
她说我愿意。
笑着流眼泪。
她竟然真的嫁给徐良了。
堂堂正正的,明媒正娶。
她想起当初和秦风在一起,秦风给她买过很多首饰,成套的项链耳环,珍珠翡翠,手镯手链,唯独没有戒指。
她知道,秦风不想娶她,只是玩玩罢了。
可她竟然也会难过。
后来秦风给她定做了一枚戒指,很大。
可她不想要了。
因为她已经戴过一枚最好的戒指,徐良给她买的,1980元。
她把手指翘起来,徐良给她戴了戒指,吻了她的手。
礼炮炸开,漫天的星花,她被徐良拥在怀里。
徐良低下头,亲吻了她的唇。
她闭上了眼睛。
婚礼期待了很久,但实际上都来不及品味,就结束了。
婚礼前徐良叫人偷偷塞零食给她,仪式结束又拉着她填肚子,生怕她饿着。
一对金童玉女穿着红色的肚兜,被人抱着。
她化了妆更加精致,漂亮的眼睛看着他,娇气地说撑死了。
她穿了很素雅的婚纱,举手投足都是魅力。
徐良挪不开眼,凑过去亲她:“媳妇儿今天真美。”
她越发骄矜,狐狸眼挑起来,偏要和他贫嘴:“原来之前不美。”
“之前美,今天更美。”他忍不住动手,把人搂进怀里,“以后就是我的了。这么漂亮的媳妇儿,是我的嘿嘿。”
傻狗笑起来真傻。
她脸上遮不住的笑意,脸蛋红扑扑的,让人情不自禁,亲吻她,贴着她的脸蛋蹭。
“烦死了!你属狗的啊!”她笑着打他,闹了好一阵。
秦风听着,脸上淡淡的,没一点表情。
明知道不该来,他还是来了。
他想看看章辞穿婚纱的样子。
他看到了,很美,比他想象的还要美。
他想了那么多次,最后新郎也不是他。
他是不是应该祝福她。
他这辈子就喜欢这么一个人,她能幸福,是不是也挺好。
他眼眶有点红。
像只无家可归的狗。
给她定做的戒指,他带来了,可是章辞不要了。
他这个人,章辞也不要了。
好像从来都没人喜欢过他。
他爸爸以前不怎么在家,直到被人砍死。
他妈妈跟人乱搞,被他砍死在床上。
手底下的人怕他,外面的人敬他,他那些omega,巴结他。
只有一个章辞,对他就像对垃圾,巴不得把他丢了。
他从没被人坚定地选择过,好像到头来,他只能一个人孤独一生,片刻温暖都没有。
或许曾经有过。
都是骗他的。
没人会要他。
黑漆漆的枪口对准了他。
常年警醒的直觉还是让他在一瞬间偏头,子弹穿透了墙壁。
他的身形快得几乎看不清,很快就消失在视线里。
更多的人追上去。
他很久没有这样逃命了。
十四岁那年,他刚接手青帮,帮里那些老不死想杀他,仇家也想杀他。
太多人想要他的命。
他曾经被人打断过骨头,后来把人绑了,亲手把那个人手脚全部敲断,挖出了那个人的心肝。
他也曾经被人放过冷枪,后来他把那个人射成了马蜂窝。
他还曾经被人下过迷药,后来他在那个人腺体里打迷药,把人扔进了最下等的红灯区轮了。
他只有比人更狠,才能坐稳这个位置。
才能活。
以一己之力企图对抗国家这个庞大的机器,显然是螳臂当车。
他原本也没想做什么,没想在她婚礼上捣乱,没想抢亲,没想放视频,他甚至没想出现在她眼前,他就是想看看她,所以一个人来,层层安检,连把枪都没带。
他预料过徐良不会放过他,但他不想死在她婚礼上。
晦气。
他逃得很艰难。
最终还是没能逃过,被堵在巷子口。
初春下了雨,京城潮湿的天很阴沉。
钓鱼台国宾馆的石板路上。
他被流弹打中了小腿,摔在墙上。
索性不跑了。
他支起一条腿,坐得吊儿郎当,很漫不经心的样子。
就算死,他也不想死得太狼狈了。
他被人团团围住。
无数只黑洞洞的枪口指着他。
都是特警吧。
呵,换做是他,他也不会放过徐良。
应该的。
有人拿着手铐上前想绑他,他拧住了那人的胳膊甩开。
一声枪响,有人开枪,打穿了他的左臂,血溅出来。
他只是轻微皱了皱眉头。
看来今天不能死得太容易了。
呵。
章辞知道吗。
他死在她的婚礼当天,在她不知道的角落里。
她以后会想起他吗。
还是别想他了,好像她很讨厌他,从头到尾,都在敷衍他。
他没有给她带来过半点快乐吧。
包围他的人自动向两边让开,他看到徐良走过来。
徐良穿着黑色的礼服,领口别着领结,意气风发,以胜利者的姿态来到他面前。
他笑了。
成王败寇,他没弄死徐良,是怕章辞恨他一辈子。
徐良弄死他,章辞应该会很高兴。
真好。
他没得到章辞的心,从一开始就输了。
他想起那小狐狸曾经那么恨他,说让他去死。
他真不太想死,就算她讨厌他,可死了就不能再看见她了。
“秦总,好久不见。”
他懒得和徐良说话,有什么好说的,增加徐良胜利者的喜悦吗。
他笑得恣意,本来梳得利落的油头已经在搏斗弄乱了,半长黑发散落在额前。他看上去落拓不羁,眉眼间的风骨叫人油然而生一种错觉,仿佛他才是主角,被人以多欺少,却能不变颜色。
来之前左非劝过他,也就那小子敢劝他一句。
小左说主子,去了可能就回不来了。
他没说话。
回不去就回不去了。
小左不懂,有章辞的地方才能叫回来。
他来找章辞,才叫回来。
“秦总还有什么话说。”
徐良这人,还挺有意思,问他遗言。
秦风没什么遗言,他这辈子没什么牵挂。
她的孩子,不是他的。
她也不是他的。
他好像可以赶紧去死了,别碍着她的眼。
“有烟吗?”
以前他抽烟抽的狠,抽爆珠的。
抽烟也挺早的,也是十四岁吧,被人打骨折太疼了,靠抽烟忍着。
后来章辞不喜欢烟味,他抽得少了,不想看她皱眉毛,就忍着。
后来她怀孕了,他就戒了。
很久没再抽。
徐良没有烟,但这不算个很难的请求。
他把烟盒递给秦风,秦风单手接了,用牙齿咬出一根。
很久没这么疼了,胳膊那枪,应该是打碎了他的骨头。
香烟味道很不错,钓鱼台特供的。
他又笑了。
章辞之后,应该能过上好日子。
徐良还挺疼她的。
他都听到了。
他眼珠子又红了,咬着烟,咧了咧嘴,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他想再见章辞一面,就远远看她一眼。
最后一眼。
早知道离别那么仓促,那天出门之前,他会多抱抱她,多看她两眼。
算了,真是平白惹人厌。
他喜欢章辞,可章辞不喜欢他。
徐良手里捏着一枚黑色的纽扣大小的窃听器。
他手一松,那东西落在地上,被他的皮鞋碾碎了。
秦风的耳朵里传来了刺耳的噪音,他把耳机扯了下来。
他留给章辞的最后一件东西也没了。
原来徐良一开始就知道。
大概还破解了定位信号,反向追踪了他,怪不得来得这么快。
早就定位到了他,等他自投罗网呢。
“今天是大喜日子,秦总不会死在今天。”徐良不是大发慈悲,而是他深知章辞的性格,假如有一天她知道自己在婚礼当天动手杀了秦风,她会怪他的。
那小狐狸,明明是喜欢过秦风的。
她自己不愿意承认,大概是秦风对她太不好了,她无法接受爱上秦风的自己。
喜欢就是个没道理的事,爱本来就莫名其妙。
说不吃醋是假的,秦风曾经拥有过那么好的小狐狸,那只小狐狸一定天真单纯,柔软善良。
不然她早就杀了秦风了,怎么会一个人逃走,跑到那么远的滇南。
可他又在心底暗自庆幸,如果不是秦风对她不好,他压根没机会。
他心疼小狐狸,他捡到了遍体鳞伤的狐狸,舔舐她的伤口,让她开心快乐。
他也不敢做错任何事,他怕小狐狸也只给他一次机会。
如果他做错了事,小狐狸也会离开他。
作者有话说:
呜呜写哭了,心疼傻逼鹅子。
追妻火葬场,鹅子也算是求而不得了。
我真的打算写死鹅子,因为我觉得他如果活着,很难不卷土重来。
很难不做点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