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节
作者:
炽凤 更新:2022-09-03 00:18 字数:5567
项云珠与柳一志不知道的是,他们还在待客堂里说话,整个六科衙门就已经从她一句欢欢喜喜的“你来啦”与撒娇似的“没事就不许我来找你?”以及柳一志的一声“向小妹”中揣测出了他们之间那不为人知的关系,无人不震惊得难以置信,便是潘大人回到自己的上值房后都愣住了老半晌才真正回过神来。
待客堂里,项云珠才跨进屋便嫌弃地扔开了柳一志的衣袖,面上亦是毫不掩饰的嫌弃,盯着他问道:“喂,柳笨瓜,那姓潘的是不是老欺负你?”
跟不上思路的柳一志:“……???”
项云珠秉承着“本郡主欺负的人绝对不允许别人也来欺负”的原则,十分坚定道:“他要是欺负你,你就告诉我,我帮你欺负回去!”
莫名被感动的柳一志:向小妹不仅可爱,其实也是很温柔的!和向兄一样都是刀子嘴豆腐心的人!
“没有的事,大家都很好。”柳一志看着单纯的项云珠,不想官场中那些黑暗里的事情令她心生不快,便赶紧转移话题道,“向小妹来找我可是有何要紧之事?”
“这个!”项云珠的注意力成功地被瞬间转移,只见她自挎在肩上的一只缀满了珍珠与金珠的锦袋里掏出来一本册子,递给了柳一志,兴致勃勃地迫不及待道,“你快坐下看看!立刻马上看,看完了立即与我说说你的感受!”
柳一志被她掏宝贝似的掏出一本再寻常不过的蓝皮册子的举动以及兴奋的小模样弄得一头雾水,却还是郑重地将册子接过,不扫她的兴,认真道,“我这就看看。”
“嗯嗯!”项云珠将脑袋点得如同小鸡啄米一般,在柳一志坐下后也赶紧坐到了他对面,腰杆坐得直直的,一副安安静静认认真真不打扰他的模样。
柳一志是对文字极认真之人,无论是看哪一类书,他都能在翻开书册第一页时便能迅速进入书中的文字世界,不受旁人所扰。
然而他自小到大看的绝大多数书籍都是儒家经典,少数时间会看农家典籍,毕竟他出身农户,时常要帮着家里下地劳作,农耕知识必须要知晓,他闲暇之时也会涉猎百家学说,唯独没有看过的,便是话本子。
一来是他没有这份空暇,二来是出身贫苦乡野的他自小见过无数比话本上的故事更为令人难忘的悲欢离合,又何必再去看那些别人幻想出来的悲欢故事?
但因这是项云珠特意找来叫他看的,哪怕他并无兴致,他也认真地看过了每一行字。
柳一志看书有一习惯,那便是第一遍看的时候只是看个粗略,虽然也会认真,但是不会一字一句细细去品,因此哪怕项云珠写了满当当的厚厚一册子,柳一志看完也不过才花了一个时辰而已。
这期间,项云珠由原本地端坐着到两手托腮歪着脑袋盯着他瞧,从他头上的发冠到他的眼鼻到他的衣服再到他捧着书的双手,因为百无聊赖,所以她将他瞧得前所未有的细致。
而柳一志因为一门心思全在话本子上,根本丝毫未有注意到对面的项云珠将他瞧了又瞧不知几遍。
项云珠则是发现,其实这个柳笨瓜长得还挺好看的,尤其看书时的认真模样,是一种读书人才有的好看。
然看着看着,她又忽然想起了楼明澈。
虽已不再像当初在静江府他刚离开时那般难过,可每每想起,她还是觉得难受,情绪不由便有些低落起来。
“向小妹,我看完了。”柳一志将最后一页书合上,抬眸看向项云珠。
项云珠低落的情绪来得快去得也快,听得柳一志如是说,她面上又重新写满了期待:“怎么样怎么样?”
关于项云珠的喜好,柳一志不曾打听过,他只是在暂住于宣亲王府期间偶闻项云珠喜爱看话本子与听说书,并不知晓她竟还有自己写故事的喜好,压根没想到这本写写又划划的故事乃出自她之手,只当她是从哪儿得来的“珍贵”手稿。
于是,在某些事情上的确一根筋憨实的他十分耿直道:“不大行,这故事无非就是市面上大多话本子上所写的有情人终成眷属,故事老套,情节不够曲折,不能引人入胜,可读性不强,向小妹你这是——”
“啊……!”柳一志话还未说完便被项云珠一拳头毫不犹豫地打到了他脸颊上。
项云珠气呼呼地从他手中将自己辛辛苦苦写好的话本子夺了过来,又在他脚背上狠狠跺了一脚,用力“哼”了一声,气鼓鼓地走了!
什么嘛!这个柳笨瓜!她写的故事明明这么好看,他竟然说她写得不好!
气死她了!她再也不要理他了!
只觉自己万分无辜的柳一志捂住自己肿得老高又疼得厉害的脸颊回到自己上值房的时候发现所有人看他的眼神都不大对劲,就像是茶楼里那等着说书人将故事继续的茶客的神情一样。、柳一志将自己脸颊捂得更严实。
太、太丢人了!
然而旁人则是瞪大了眼纷纷在猜:不、不是吧?虽然听说小郡主性子火辣,可不至于大白天的就把人咬了吧?还是咬在脸上!
不,不对,这姓柳的穷小子到底和小郡主什么关系啊
听说宣亲王对小郡主就像护犊子一样,谁敢靠近小郡主一丁点,他就恨不得将对方给往死里揍,他会何时来揍这个穷小子?
第254章 、254
京城的深秋有如静江府的深冬一般,冻极了人,孟江南早早便叫小秋将棉帘拿出来挂上了。
才过巳时,孟江南便带上小秋,往嘉阳胡同去了。
她到得孟兰茜所租住的小宅门前时正巧见着石山从院子里出来。
当初孟兰茜在宣亲王府将养身子时,石山也被向漠北带回府上治疗一身的伤,在孟兰茜搬出宣亲王府后半月左右,他的伤势也恢复了七八成,在前去听雪轩同向漠北夫妇道谢并告辞的路上被萧筝遇着,萧筝瞧他一眼便觉他是个可塑之才,便将他带到了梅林。
到了梅林之后,萧筝并未多言,只扔给他一杆枪,让他随意使唤一番。
石山穷苦人家出身,是个干重活粗活长大的,甚么也没有,有的最多的便是一身力气,他虽然从未握过枪,可他将萧筝扔给他的长。枪握在手里时却像给天生就该握枪杆是人似的,虽毫无章法,却能将一杆红缨枪甩得猎猎生风。
萧筝对其看好不已,问了他的情况之后,当即将他收入了自己麾下,让他跟在自己手底下训练。
如今的萧筝领五军营右掖军首将一职,负责其操练之事,若是早两年,她根本不可能有机会操练五军营士兵,然而去年她于西山剿匪凯旋,不仅今上对她褒奖有加,便是曾经看她一个女人为将不起眼的军将也都对她刮目相看。
若说今上曾授予她的广威将军乃封赏而已,如今让她领五军营右掖军的首将一职则是对她实实在在的看中。
而她领此一职,亦是入夏之后之事,可见在她剿匪凯旋之后的这一段时间里,今上心中是有疑虑的。
石山初初到五军营时那些个经过严格挑选才进得五军营的将士不少瞧不起他这个靠着门路进来的,时常对其刁难或是使绊子,萧筝虽知晓他的情况,却不曾出手帮过他,仅仅是看着而已。
因为他若是连这些小事都扛不下的话,又如何在这军营中呆下去?
她帮得了他一时,却帮不了他一世,况且如同这般的事情,唯有他自己解决,让那些自以为是的人认可了他,他才能军营之中立足。
而萧筝看人确实精准,石山非但没有教她失望,入伍不过才短短半年,便当上了什长,且人人心服口服。
若这什长乃萧筝挑选,定有人不服气,偏偏这什长乃五军营提督亲自挑选,并且经过营中各军各将士之间相互比斗挑选而来,可说石山而今的成绩是他自己赢得来的。
固然他前边是走了捷径入的五军营,但他的努力、进步以及能力却是有目共睹的。
为此,他将向漠北夫妇、萧筝乃至宣亲王一家都视作恩人,因为若无向漠北夫妇的收留、宣亲王府的宽容以及萧筝的知遇之恩,根本就不会如今的他,若是没有他们,他只能在妓。院里做着那任人践踏唾骂、永世不得翻身的龟奴。
因此,京营中将士每月半日的例休他都会先到宣亲王府门前等着向漠北出门上值时给他行礼,尔后就到嘉阳胡同去看他的小妹石小小。
早年他的家乡爆发灾荒,父母双亡,他带着与其相依为命的小妹一路逃难至京,虽在京城落脚了,却没有户籍,是黑户,后来为了医治重病的小妹,他才将自己卖身给谭府为奴。
孟兰茜于宣亲王府将养时又托向漠北替她找到了住在京城贫民窟中的石小小,把不过才十岁的生得小小的她留在了自己身边,在搬到嘉阳胡同来住后她亦将石小小一同带了过来。
不为别的,只为石山曾为了她而遭了不白之冤险些落得永世不得翻身却仍一心只想着莫拖累了她的下场,这个恩,她得还。
故而知晓了他相依为命的小妹仍活于世,便将她带在了身边。
石小小原本怯生生的见谁都害怕极了,在孟兰茜耐心的照顾下她如今才愿意同旁人说话,也不再如初时那般怕生。
也正因为石小小的日常生活有了着落,石山才放心同萧筝去了五军营。
为此,他对孟兰茜感激不已,每月来看石小小的时候他都恨不能将所有的活儿都做了。
孟江南虽然时常到嘉阳胡同来看孟兰茜,也知晓石山每月都会来看妹妹石小小,不过她却从未遇上过,眼下这是第一回 。
此时的石山身上只着一件汗衫,额上冒着汗珠,显然是才做完粗活,这会儿他肩上挑着担子,担子两头挂着两只木桶,可见正要出门打水去。
见着孟江南,他连忙将担子放下,朝她深深躬下身,诚挚道:“石山见过小少夫人!”
“小少夫人”这个称呼是他跟着宣亲王府里的人学来的。
“石大哥又来看石小妹呢?”孟江南对石山亦很是客气,因为孟兰茜危难之时他曾奋不顾身地挺身而出,她心中感激他,便也尊重他,从不将他当过下人来看待。
“嗯!”石山点点头,风吹日晒得黝黑的汉子一笑,露出一口白牙,老实得不得了的模样。
正当此时,院子里传来孟兰茜的声音:“可是小鱼来了?”
“小少夫人,我去打水了!”石山匆匆道了一声,飞快地挑起扁担,快步离开了。
孟江南看看自院中走出来的孟兰茜,又看看挑着担子匆匆离开的石山,莫名有一种他好似躲着不敢见孟兰茜的感觉。
“二姐怎的穿得这般单薄?”孟江南并未多想,而是被孟兰茜单薄的衣裳给吸引了注意力去,连忙将自己手中的手炉塞到她手里去,一边道,“二姐快捧着暖暖,快快回屋去。”
孟兰茜没有拒绝她的好意,只笑道:“都还没入冬,小鱼竟就把手炉给用上了。”
“太冷了呀!”孟江南忍不住道,“京城的冬天实在是太冷了。”
“确是比静江府要冷上许多的,不过我比小鱼早了好些年到这儿来,倒也还算勉强习惯了。”孟兰茜摸摸孟江南被冻得微微发红的脸,温柔道,“小鱼既是觉得冷,就不要过来了,我这儿一切都好,不必挂心我。”
“我给二姐送银炭过来。”孟江南朝孟兰茜身旁凑,挽着她的胳膊,笑得有些孩子气,像是回了母亲身旁的小姑娘。
“都还没入冬呢。”孟兰茜笑得既无奈又欣喜。
“那正好一入冬二姐就可以用上了呀。”孟江南笑得娇俏又乖巧,“而且我快半个月没见二姐了,我想二姐了呀!”
“吃了否?饿不饿?”孟兰茜边同孟江南往院子里走边笑着问她道,“二姐今日给小鱼煮甜酒糍粑吃。”
“二姐怎知我想吃红糖糍粑?”孟江南很是惊喜,两眼亮晶晶的。
糍粑是南方人喜吃的一种小吃,是用糯米蒸熟捣烂后揉搓成的一种食物,可油煎,可水煮,可火烤,也可以同甜酒一起煮沸加红糖而食。
甜酒亦是南方地区的一种小吃,甜酒糍粑加红糖则是孟江南幼时最喜爱吃的一道食物,每每沈菀或是孟兰茜给她做的时候她都垂涎欲滴地在旁看着等着。
而自孟兰茜离开孟家后她便再没有吃过这一道小吃,只在寒冬是偶尔吃过几回红糖糍粑而已,却再没有当初沈菀与孟兰茜还在孟家时的那种味道。
便是向漠北都不知她喜爱这一道小吃,因为她已许久未吃,亦从不曾与他提过,京城地处北方,就更不会出现南方的这些食物。
“小鱼上回来的时候同我说过的,小鱼怕是忘了?”孟兰茜道。
孟江南的确是忘了,她只是同孟兰茜闲话之时忽然想到便顺口提了一嘴,不想孟兰茜却是记在了心里。
孟江南已经许久许久未有吃到甜酒红糖糍粑了,久到它已经成了她记忆里的味道,她不曾想过她还能有机会再吃到孟兰茜亲手做的这一道小吃,就像她从前从未想过她还有机会能见到她的二姐一般。
如今,她遇见了最疼她的二姐,她又尝到了久违的味道。
“甜酒是前些日子趁着还有太阳的时候做的,糍粑是昨日石小妹帮着我一块儿做的,太久没有做了,也不知做得是否还和从前一样。”孟兰茜自锅里盛起一碗热气腾腾的甜酒红糖糍粑递给孟江南。
孟江南迫不及待地接过,欢欢喜喜地舀起一口甜酒来尝、只见她用力点点头,笑得满足道:“二姐的手艺还是和从前一样,好吃极了!”
“石小妹,你是不是也觉得很好吃?”说着她看向身旁双手捧着一只小碗正啜了一口碗里甜酒的石小小。
“嗯嗯!”石小小把小脑袋点得比孟江南还用力,有些巴巴地问,“夫人,小鱼姐姐,等哥哥挑水回来,我能让哥哥也尝一口吗?”
孟兰茜道:“当然。”
她话音才落,院子传来动静,是石山挑水回来了。
他每月来都会帮孟兰茜将灶屋里的大水缸打满水。
不过这会儿他挑水回来却没有像以往那般即刻进来灶屋将水倒进水缸里,而是在院子里迟疑了一会儿。
他正迟疑间,石小小放下手里的碗,欢喜地跑出去将他拉进了灶屋里来,一边道:“哥哥,夫人煮了好吃的,夫人和小鱼姐姐说了哥哥也能尝一尝!”
石小小年纪尚幼,从前又少有与人交往,并不知晓男女之间当避嫌之说,丝毫不觉将石山一个大男人拉进只有这会儿只有女子所在的灶屋有何不妥,只知孟兰茜与孟江南答应了便没问题了。
石山紧张到额上直冒汗,局促到了极点,尤其是孟兰茜盛了一碗甜酒糍粑递给他的时候,孟江南发现他耳朵通红不已,连头都不敢抬。
“吃吧,我煮了很多。”孟兰茜见他迟迟没有抬手来接,不由温和道。
石山这才动作僵硬地将碗自她手中接过,也顾不得烫,大口大口地将甜酒和着切成小块儿的糍粑喝进肚里,末了手背一抹嘴,匆匆将碗搁下,“我、我再去挑水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