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节
作者:
月下蝶影 更新:2022-08-25 12:38 字数:4540
他所思所恋者已亡,然而他却连对方的亡魂都无缘得见,因为人与妖,注定是殊途。
伯廉烧毁了所有的画,地府的人都说他已经疯了。
“若你我皆为妖,若你我皆不是妖……”
奈何桥上,伯廉穿上干净整洁的锦袍,走到了孟婆面前。
“公子想清楚了,若你此时投胎,或许会颠沛流离,一生清苦……”
伯廉摇头,接过孟婆手里的汤碗,仰头饮尽,一行血泪掉进无色无味的汤中,为这碗汤染上了颜色。
“踏上轮回路,前世今生为殊途。”
锦袍男人愣愣的跳进轮回池中,直到他的灵魂消失在池中,也没有再回头看一眼。
回溯镜准备继续下去时,镜身忽然开始剧烈的颤抖,似乎无法承认强大的灵力,浮在院中的画面变了,隐隐约约像是巍峨的宫殿,但是这个画面仅出现过一瞬,回溯镜便失去了效果,画面彻底消失。
见到画面消失,封瑞重不仅没有失望,反而偷偷松了一口气。让小离的现任恋人,看以前的某个人类怎么喜欢小离,这实在有些不合适。他把回溯镜扔给白泽,哈哈干笑道,“没想到伯廉竟然对小离有这种心思,那时候符离还是个半大孩子呢。”
气氛有几分诡异,符离偷偷看庄卿,莫名觉得有些心虚。明明他什么坏事都没有干,但这个时候,他还是不太敢直视庄卿。
“那个伯廉,后来的转世是什么?”庄卿握住符离的手,转头去看白泽,想在他身上找到答案。
白泽摇头:“他把自己的命盘毁了,我不知道。”
“白叔也不知道?”庄卿神情平静得有些过头。
白泽与他的视线对上,觉得自己实力大损的事情,可能已经被庄卿猜出来了,他苦笑着摇头:“对,我也不知道。”
“既然他已经投胎转世,后来是什么人,其实也不重要。”符离认真道,“他已经忘记了我,这不是很好?”
那些阴差说得好,踏上了轮回路,前世今生便是殊途,何必再去追究一个肯定的结果。伯廉转世后吃了多少苦,他不知道,也无法再去改变。时间的流逝,永远不能再回头,伯廉也不知道转世投胎多少人生,他身上有功德与紫气,就算命盘被毁,最后也定会化险为夷,成为一方霸主。
他救伯廉,是因为对方有功德之气,他不想这样一个人类死在荒野之地。后来在雾影山上,他与伯廉相处得也很愉快,他给了伯廉很多书籍,治好了他的病,而伯廉也陪伴了他一段欢乐的时光,所以他们之间并不存在谁欠谁。
他只是不知道,伯廉对他,还曾有过那样的心思。
“你们不是要上班?”康谷岔开话题,“怎么又跑回来了?”
“你跟白叔还没去妖盟登记,我跟庄小龙回来,是打算先带你们去妖盟。”符离道“有了人间界身份通行证,以后在人间界行走也方便。”
“不急不急,过两日再去也一样。”遇到这么尴尬的事,白泽这会儿也不好意思再与两个小辈一起出去的。
“那好吧,我跟庄卿先出去上班。”符离拉了拉庄卿的袖子,“我们走。”
庄卿默默跟在符离身后,走到门口时,他回头看了眼三位长辈,长辈们纷纷回以最慈祥的笑容。
等两个小辈一走,康谷差点没挽起袖子揍封瑞重:“看看看,你非要看,这下子被庄卿看到这些事,跟小离闹矛盾了怎么办?”
“我说看的时候,你不也挺好奇,这会儿就来怪我,还要不要脸了?”封瑞重不甘示弱,与康谷争吵起来。
白泽默默坐在旁边,等两妖吵得差不多以后,挑眉道:“继续,我看你们在人间界也学了不少骂人新鲜词,我还没听够。”
康谷:“……”
封瑞重:“……”
“活了这么大把年纪,都活到狗身上了?”白泽把回溯镜收起来,伸手在石桌上一拍,桌子瞬间四分五裂,弹珠滚了一地。
“刚从天道眼皮子底下活过来,就忘了自己是谁。你们嫌日子过得太舒服,就去旁边折腾自己,别害了小离!”
康谷跟封瑞重不敢说话,等白泽沉着脸离开后,封瑞重才小声道:“回溯镜不是他的吗,他要是不同意,我能用这面镜子?”
“你就闭嘴少说几句吧。”康谷掏出乾坤袋,“也不知道小庄对法宝丹药感不感兴趣,要不我们让小离拿去送给他,让他高兴高兴?”
“小庄是那种为了法宝丹药等俗物才跟小离在一起的妖吗?”封瑞重没好气。
“他虽不稀罕,伴侣之间送东西,总是高兴的事。”
“那……试试?”
车里面,符离坐在副驾驶上偷偷看了庄卿好几次,庄卿都没有什么反应。等红绿灯时,庄卿拧开一瓶牛奶递给符离,符离乖乖喝完,平时他都觉得牛奶这种东西不好喝,今天格外配合。
“庄小龙,你生我气了?”
“是别人喜欢你,又不是你喜欢别人,我生什么气?”庄卿几根手指在方向盘上敲来敲去,对京都的交通情况十分不满,等个红绿灯要九十多秒,还堵得不行。
“真的?”
“难道你还要我拿证据证明,我没有生气?”庄卿偏头看他,扬起嘴角,“嗯?!”
符离摇头:“没有没有。”
“那不就得了。”庄卿道,“把空奶瓶放进存物箱里。”
“哦。”符离乖乖把瓶子放好,见庄卿仍旧面无表情,拍着胸口道:“你放心,我对伯廉一点暧昧之意都没有,我活了这么多年,就喜欢过一个妖,他的名字叫庄卿。至于什么伯廉伯富,绝对只是普通朋友,一点其他意思都没有。”
“一点都没有?”红绿灯倒计时还有十秒,庄卿心情有些好。
“绝对没有。在我心里,伯廉怎么能跟你比,你绝对绝对是最好的!”符离指天发誓,他终于明白人类电视剧里,男主角为什么那么喜欢发誓了,因为在哄恋人的时候,没有什么比这一招更好用了。
“他为你等了这么多年,连命盘都毁了,你就没有一点感动?”
“有是有,但……”
“嗯?!”
“没、没有,我都有你了,怎么可能被其他人感动,真的,你相信我。”
车子再次启动,庄卿的豪车在车流中穿梭,他听着符离各种誓言,脑子里浮现出伯廉喝下的那晚血泪孟婆汤。一个人类,为了符离放弃了帝王命格,放弃了舒适的人生,甚至以魂魄的状态流下血泪,这是一份怎样的感情?
他对符离当真一点影响都没有?
“你在我心中是最帅的,每一个眼神都让我沉醉……”
“好了。”庄卿打断符离的话,“这种烂大街的歌词,就不要背了。”
“我这话跟歌词还是有差别的……”
庄卿瞪了他一眼,他不敢说话了。
车子开进管理处,庄卿看符离垂着脑袋跟在他身后,半晌后叹口气,伸手抓住他的手腕:“走路盯着台阶,别乱看。”
“嗯嗯。”符离回牵住庄卿的手,“有你在,所以我才放心嘛。”
“符离,你的嘴巴这么甜,都是跟谁学的?”
“不是嘴甜,而是因为发自内心。”符离指着自己眼睛,“看我真诚的眼睛。”
见他极力睁大眼睛的模样,庄卿笑了。
管他伯廉是谁,已经死去的人,不该成为他与符离感情中的挡路石。反正与符离走在一起的是他,被符离长辈承认的是他,能与符离永远在一起的还是他。
在这场感情战役中,是他这个后来者赢了。
钱禄国是个背包客,也是个摄影师,他去过很多地方,拍过很多漂亮的照片,甚至拿过国际大奖。
这一次,他拿着从当地买来的地图,进入了一座据说有野人的深山。可惜他在山里待了好几天,也没有拍到什么有价值的照片。就在他准备离开的那一天,他拿起望远镜随意看了一眼,发现密林中有个雪白的身影,像是……像是白色的猩猩在直立行走。只是这头猩猩长得格外高大,浑身的毛也白得诡异,让他莫名想到了野人的传说。
是逃,还是追上去拍照片?
钱禄国仅仅犹豫了一秒,便奔跑着追了上去,然而当他追到白猿出现的地方时,那里什么都没有,连一根白色的毛都没看到。他不死心的四处寻找,但是这里没有任何动物经过的痕迹。
难道是他看花眼了?
忽然,他身后传来枯枝踩断的声音,吓得他立刻回头,却看到不远处站着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对方穿的衣服,与他身上的很相似,只是颜色有些许不同。
看了眼对方挂在脖子上的相机,钱禄国松口气:“你也是来山里拍野人的?”
“野人?”高大男人微愣,随即握住相机道:“是啊,我在山里找了很久,都没有看到什么野人。”
“看来这只是传言了。”钱禄国苦笑,“我准备今天就下山,天气预报说,今晚可能会降下大雪,再待在这里会有危险。”
“我跟你一起下山。”
听到男人跟他一起下山,钱禄国更加放心了,光明正大跟他一起出山,至少证明这个突然冒出来的男人,并不是山中的精怪。
男人话不多,但是说出的话都很有道理,看得出是个十分博学的人。跟他分别的时候,钱禄国还有些不舍,把自己的手机号码给了对方。
“你真要去京都投奔你的侄儿?”钱禄国有些担心,现在有些子女对自己都不上心,更别说侄儿。这个男人去投奔侄儿,也不知道会不会受到欢迎。
“对,我出来就是为了找他的。”
钱禄国看着对方远去的背影,轻轻叹息一声,希望对方口中那个被亲手带大的侄儿,还记得这份亲情吧。
作者有话要说: 悲惨预告:此时此刻,符离还不知道,他即将被自己在庄卿面前说出的那些誓言,坑得满脸都是血。
第122章 嫉妒
“当妖与人类越来越接近, 就会被人类同化。变得嫉妒、贪婪、愤恨, 这个时候的他们, 就算拥有无上妖力,浑身仍旧充斥着弱点。”
“大王, 只要您得到神龙的传承……”
暗影中巨大的身影抖了抖:“天地间,唯有我能够得到父亲的传承。当年父亲与神凤交好,他的传承一定在神凤手里。”
“谁也无法跟我抢。”丑陋巨大的怪兽, 睁开暗黄色的眼瞳,眼瞳深处,有着诡异的绿色。
“唯有我。”
“妖界太安宁了。”
“只有杀戮、热血才是真正的妖性, 那个低贱的半妖废物,把妖界毁了。”
“本王终将带领妖界, 走向无上辉煌大道。”
缘月酒店在京都是有名的酒店之一, 常有名人在酒店入住, 这里还常举办一些重要的会议。年关过后,一些重要的会议活动也陆陆续续展开, 正月十二这一天, 有一个很重要的全国作家会议,就在缘月酒店举办。
马哈一踏进酒店大门, 就发现缘月酒店的风水十分特别, 随便一个摆件儿, 都在最合适的位置,没有便宜半分,不知是哪位高人, 帮这家酒店弄的风水局。
出示了邀请函,他顺利地在接待人员手里拿到房卡,并且在进入电梯前,遇到了几个同样赶过来的作家。马哈在创作界颇有名气,很多人都没有想到,马哈竟然是个相貌憨厚的中年男人,不是大家想象中的老者。不过马哈不太爱说话,大家渐渐也就不在意他了。
晚上主办方在酒店办了接风宴,马哈坐在角落里,看着那些相熟的作者互相推杯换盏,挑着桌上喜欢的菜吃。
没过一会儿,有个五十多岁的作者靠着椅子坐下,趴在了桌子上,旁边人叫了他几句,嘻嘻哈哈哈说着喝醉了之类的话。
马哈看着喝醉作者椅子后面的椅子,放下筷子跟负责人说了几句话,便准备起身离开。哪知道他刚走到门口,那个趴在桌上的作者突然坐起身,直愣愣地看着他。
马哈茫然不解地走到他身边:“你难受吗,要不要我给你叫医生?”
这个作者推开他的手,端起酒杯摇摇晃晃走向其他人。马哈被人如此不礼貌的对待,也没有生气,转身大步离开了餐厅。
他摸了摸外套,手机与房卡忘在房间里了。他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记性差,怎么都改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