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
作者:远芳古道      更新:2022-08-30 15:30      字数:4143
  “咱爹让我不要把这件事情说出去,在工作没有正式下来之前,就我俩知道就行了。”苏勤又说。
  陆思华嗯了声,“爹可有说,给你安排什么工作?”
  “咱爹没有说,但你也知道,我文化不够,只有小学文凭,只怕也不会有好的工作。”这是苏勤最可惜的地方,上学的时候,没有好好念书。
  陆思华说:“那也比在家种地好,哪怕是临时工,工资都比赚工分强。”
  ……
  苏成才自从回了家里后,倒也不急着回学校,听他的意思,学校现在也没有课,他也快毕业了,忙着到处找工作。
  工作那可不是好找的,没有关系,谁给你安排工作?连临时工都没有。
  如果换在以前,苏勤肯定会把自己好不容易从陆姥爷那里得来的工作会让给这个三弟,但此时他却一点让的意思也没有。甚至,他连说都没有跟上房那边说,只是闷声大发财。
  就这一点,让苏晚晚心里欣慰得很,爹终于是开窍了?
  之后,苏成才就回了学校,听说是要去打关系,拿走了家里一半的钱。
  在小儿子身上,不管是苏老爹还是苏老太,那都是大方的很,这一点甚至连老大苏大力都比不上。
  苏大力知道这事之后,倒是想闹,却被刘招娣拦住了,她指了指还在襁褓里的小女儿,朝他使了眼神。
  苏大力顿时就明白了。
  对于这些,二房从来都不在乎,老爷子老太太喜欢谁,对二房来说,都不是重点,他们的关注点永远都在晚晚身上。
  晚晚要满百天了,不管是苏勤和陆思华,还是苏建国三兄弟,那都是重中之重的大事情。
  百天虽然不如满月重要,那也是大日子。
  哪怕家里不摆酒席,他们也要好好地庆祝庆祝。
  但是就在百天那天前夕,却出了一件大事——晚晚不见了!
  晚晚那是二房的命根子,是二房所有人最宠爱的人,不管是苏勤和陆思华夫妻,还是苏建国他们兄弟。
  这会不见了,几乎是撕心裂肺一样的,让人无法接受。
  苏勤那双眼睛几乎是赤红地,发了疯似地往外跑,到处寻找着。
  更不要说陆思华还有苏建国他们几人了,整个村子都找遍了,谁也没见到。
  苏老爹叭叭地抽着旱烟,下了命令,“找,一定要找到!”
  这一次竟然连苏老太都说:“一定要找到,可不能真丢了,万一被狼啥的叼了可怎么办?”
  苏老爹看了她一眼,将她拉了过来,“这事没有你的手笔吧?”一双眼睛紧紧地盯着她。
  苏老太吃了一惊,又想要撒泼,却被老爷子一瞪,她把眼泪又憋了回去。“跟我有什么关系?你别什么事情都往我身上揽。”
  苏老爹说:“这件事情最好跟你没关系,否则老二会跟你拼命。”
  苏老太一下子就炸了:“他还敢跟我拼命,他……”后面的话全让苏老爹瞪了回去,他说:“你没觉得老二自从晚丫头出生后,就变了吗?”
  苏老太嘴里狠狠地骂着:“我就知道这小蹄子是灾星,你还不听,我……”话蓦然而止,瞪着苏老爹却没有再往下说。
  苏老爹也没有注意到她后面说了什么,已经披了一件外套,人已经往外冲。
  ……
  几乎全村的人,都在帮忙找着,却什么踪迹也没有。
  大家不约而同地都想起了当年丢失程晓梦的事情,当时也如现在这样,怎么也找不到。
  “晚晚……”陆思华哭着,跪在了地上,泪如泉涌。
  苏勤抚着妻子,右手却在那里紧紧地握住,在心里发誓,不管是谁偷了他的孩子,他都不会放过他。
  苏建国他们也不停地咬着牙,妹妹丢了,这事太大了。
  他们好不容易拥有的妹妹,就这样丢了?到底是谁偷的晚晚?
  到底是谁?
  “爹、娘,你看,骁哥哥来了!”苏建民突然指着前方喊。
  苏勤和陆思华似乎心有所感,慢慢地抬头,模糊的视线中出现了一个少年的身影,少年的怀里,正抱着一个孩子。
  “舅,我把晚晚妹抱回来了。”他的怀里,晚晚正睡得香呢。
  “孩子,我的孩子。”陆思华奔过去抱过晚晚,泪水不要钱似地往下流,全部打在了晚晚的脸上。
  失而复得,陆思华本来差点崩溃的心,终于又愈合了一些。
  “骁娃子,谢谢你帮忙找回晚晚。”苏勤不知道说什么,只是拍拍他的肩膀,多亏了这孩子。
  程骁只是抿着嘴唇,什么也没有说。
  苏建国说:“程骁,你从哪找到的晚晚?”
  大家像疯了一般地找,谁也没有找到,竟然就让程骁找到了,这不得不说是奇迹。
  在大家都绝望的时候,希望竟然从天而降。
  “是晚晚的哭声引我去的,我发现有人偷了晚晚,就尾随过去了,这才能及时找到晚晚妹。”程骁清冷的声音,在屋子里响起。
  苏勤几乎是暴吼出声:“谁?是谁偷了我的孩子?”
  程骁眼睛扫向人群,随后落在了苏老太的身上。
  大家都随着他的目光望了过去,苏老太心里一慌,喊:“你恶人先告状,分明就是你自己偷的,还敢说我!”
  程骁却抿了抿嘴唇,眼睛却紧紧地盯着她,苏老太只觉得那眼神就像狼一样。
  “你抱着晚晚从后门出去,怕晚晚哭,就用手捂着,一直抱到后山脚下,就扔在那里。”程骁一字一句地说。
  苏老太喊:“你……你胡说!”心里却发慌,眼神有点儿闪烁。
  苏勤和陆思华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他们太了解老太太了,就她这眼神,都已经出卖了她,这事就是她干的!
  “你明知道后山经常有狼群出没,你还扔在那里!”程骁一字一句地说着,字字句句都戳进了二房每个人的心里。
  “为什么?你为什么要这么对我的晚晚?晚晚不是你孙女吗?难道她是捡来的吗?你这心怎么那么狠!她还那么小……”才满百天啊!陆思华终于控制不住地嘶吼出声。
  一声又一声,似乎在呐喊,在质问,是个人都会被感染,被同情。
  陆思华吼:“我跟你拼了!”要扑过去撕打,却被刘招娣挡住!
  “你放手!”陆思华撕打着刘招娣,“你再不放开,我连你一块打!”
  刘招娣手松了松,就在陆思华要冲出去的时候,她手又一紧,又牢牢地抓紧了陆思华的手。
  苏老太抿着嘴唇,心里也在发慌,但还是否认:“你们情愿相信一个外人,也不相信我吗?”
  苏建国兄弟恨恨地看着苏老太,就好像她不是自己的亲奶一样,恨不得上前去撕碎了她。是什么样的心肠,能够让她做出那样的事情?
  苏勤坐在那里,满脸涨红,嘴唇却发着哆嗦,像是走到了穷途末路,只想要同归于尽。
  他回想起他这窝囊的小半辈子,晚晚不见后、思华绝望和痛苦的哭声、孩子们无措的表情、还有苏老太一次又一次的谩骂践踏,他是个男人,却连自己的妻儿都庇护不住。
  他死死盯着苏老太,就像看着仇人似的。豁然站起来,脚一带,已将椅子踢了个粉碎,哆嗦个不停的身影一下子将屋内光线压得极其压抑暗沉。所有人都被苏勤的激动吓了一跳。
  “分、家!”他的声音就像从嗓子眼里挤出来一样。
  屋子里陡然安静了。
  第16章 入v第一弹(内有大红包)
  所有人都在看着苏勤,呼吸蓦然一紧,不敢置信。
  四周静得,连掉根针都能清晰可闻。
  苏老爹收回了他的视线,并没有说话,只是“叭叭”地抽着旱烟。
  “你敢!你要敢分家,我就撞死在这!”苏老太发了狠地说,就为了一个注定灾星的赔钱货,竟然想分家,这事她不答应。
  苏勤说:“你撞吧,撞死了我给你披麻带孝!”
  这一刻,苏勤的心已经死了,老太太那一哭二闹三上吊,在他眼里已经没有用了。
  他再不会受她的牵制与影响。
  “爹要不同意,我就去叫支书老山叔,由村大队主持分家!”苏勤几乎不给他们商量的余地。
  在村子里,如果儿女想要分家,长辈不同意,可以由村委出面主持分家,只不过这样得来的分家,会成为一辈子的诟病,成为村人茶余饭后谈论的笑柄。
  只要不是被逼到绝境,很少会有人这么干,这不光儿女会被人在背后戳着脊梁骨骂,长辈也会丢尽脸。
  但此时此刻,苏勤已经不管了,他想要分家!离开这个吃人的地方,带着妻儿们远远的避开,他只想要妻子幸福,儿女们能够平安的长大。
  看着怀里那个已经睡熟的闺女,他的心更痛了。就是因为他的犹豫,他的顾虑,差点就失去了这个女儿。
  他窝囊了小半辈子,这一刻不会再窝囊了,不管是娘的一哭二闹三上吊,还是爹的语重心长,他都不管了。
  他只想要管好自己的小家,只想要自己的妻子不再受蹂躏,儿子们不再因为上不起学而在家干农活,更不想自己的女儿将来成为侄女的小丫头。
  苏老太先是一怔,接着哭得伤心极了,有不敢置信的成份,但更多的是这个儿子慢慢已经脱离了她的控制所产生的慌张。
  若换在以前,苏勤早就慌了,上前去哄着老娘了,但这一次他的态度异常的坚定。
  苏大力说:“你个混账东西,你这是想逼死爹娘呢!”说着就往他腿上踢过去。“娘要死了,你这一辈子就要背上不孝的罪名,你的儿子你的女儿也要背上一辈子的骂名!”
  苏勤眼神缩了一下,随后挺直腰背,“要骂就骂我,背一辈子骂名我都愿意,这个家必须分!”谁也劝不了他,不分也得分!
  “够了!”苏老爹大吼一声。
  大家都看向了苏老爹,此时老爷子已经搁下了烟管,一双眼睛已经混浊,他望向苏勤,“老二,你真的要分家?”
  苏勤太知道老爷子会说什么,或者是劝什么。以前他每次提分家,老爷子都会说一些让他宽心的话,最后分家的事情也就不了了之。
  现在,不管老爷子说什么,怎么说都没有用,他的心里就坚持着一个念头,那就是分家。不管老爷子同不同意,这家必须分,哪怕是闹到村委那里,这家也得分。
  他挺直了腰板,迎上了老爷子那看似混浊实则锐利的眼睛,苦涩着说:“不错,我要分家!”
  老爷子很认真地看着二儿子,没有像这一刻那么认真地看着过。他的老二,自己再明白不过,那就是一个孝顺到极致的孩子,可以为了他们老两口的一句话,再委屈都会受着的人。
  这个家,老三能够从小学上到高中快毕业,老二的功劳不小。他从三岁会走路开始,就跟着他们老两口下地,从来就没有偷懒过。后来解放之后,在国家的号召下,去上了几年学,他是个聪明的孩子,成绩非常好。
  那时,老三刚刚出生没多久,家里穷,没那么多闲钱去给他上学,上了几年学识几个字,就不错了,回家正好干活。
  老二是干活的一把好手,结婚后二媳妇也是个肯干的,一家子和和美美,多好的事情。